环保工作
阳光焦化集团始终把环境保护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,依据各项法律、政策,综合施策,减轻和消除环境污染。
集团成立有以总经理为主任的环保委员会,明确各级环保职责,建立健全了11项环保管理制度,规范了企业内部环保管理机制。在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落实环保手续,各个项目均做到批建相符、及时验收,并按规定取得了排污许可证。
集团始终把加大环保投入作为提标改造的重中之重。新建改进了多套质量可靠、技术先进、使用高效的环保设施,加强了生产过程中的污染控制,使大气、水、固废、噪声、VOCs等治理达到超低或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。
集团非常重视环境风险防控,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,加强了项目建设、重点单位、重点环节、重点部位、关键装置、重要岗位的风险防范,及时消除隐患,避免和杜绝了环保事故的发生。
集团将继续强化法律意识、红线意识,坚持“保护优先、预防为主、综合治理、损害担责”的原则,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,走出一条循环、清洁、绿色且具有阳光特色的发展之路。